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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三家支付机构被处罚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公示表,三家支付机构存在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其中,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深银联易办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分别被罚30万元及171万元;时任深圳市深银联易办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其负有责任,被罚6.5万元。

嘉联支付存在以下三种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5.19元,罚款299万元。

1.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2.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3.未对外包服务商开展尽职调查。

时任嘉联支付总经理的石某冬对其负有责任,被罚1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深银联易办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都是银联商务旗下公司。

 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是银联商务旗下专门从事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和提供综合支付与商户增值服务的机构,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2011年12月,公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可以在广东省进行银行卡收单业务。但此前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目前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目前还处于牌照中止续展过程中。中止审查期间,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

深圳市深银联易办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银联体系内从事银行卡支付业务的专业化第三方机构,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现有注册资本3200万元人民币,专业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银行卡增值业务、银行卡受理网络建设专业化服务等现代电子综合支付业务。